1.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人境檢驗檢疫行業(yè)標準
2. SN/T 0918—2000
3. 進出口茶葉抽樣方法
4. 2000—06—22發(fā)布
5. 2000—11—01實施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發(fā)布
前 言
本標準是對原專業(yè)標準ZB X50 001—1986《出口茶葉取樣方法)的修訂。
本標準與前版無技術路線的改變,僅在標準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guī)則 第1部分:標準編寫的基本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修訂。
本標準從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ZB X50 001—1986。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汪玲平、畢立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yè)標準
進出口茶葉抽樣方法
SN/T 0918—2000
代替ZB X50 00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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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獲取具有充分代表性、足以代表整批茶葉品質樣品的抽樣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進出口茶葉的抽樣。
2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2.1 批lot
由一定數(shù)量同茶類、同花色、同等級或茶號以及相同包裝和相同單位質量出口茶葉所構成的加工或檢驗單位,每個抽樣批最多數(shù)量不得超過100 t。
2.2 份樣和集樣increment and bulk sample
從一批產(chǎn)品的單個容器內(nèi)所抽出的樣品為份樣。抽自同一批的份樣,經(jīng)過混合而得到的一定數(shù)量的樣品為集樣。
2.3 平均樣品laboratory sample
集樣經(jīng)逐次均勻縮分至規(guī)定數(shù)量后的樣品為平均樣品。
2.4 試驗樣品test sample
按各個檢驗項目的規(guī)定,從平均樣品中分抽的供直接檢驗試驗的樣品,簡稱試樣。
3 抽樣條件
抽樣工作應在清潔、干燥、光線充足的室內(nèi)進行,避免日光直接照射,防止外來雜質混入。
4 抽樣工具和容器
茶葉抽樣須置備下列專用工具和容器,各種工具和容器要清潔、干燥、無銹、無氣味,容器應具良好密閉性。
4.1 開箱器。
4.2 抽樣鏟。
4.3 有蓋的專用茶箱。
4.4 軟籮或塑料布。
4.5 分樣器。
4.6 盛樣筒。
5 開揀件數(shù)
開揀件數(shù)按下列規(guī)定:
1~10件,開揀一件;
11~100件,開揀兩件;
100件以上,每增加100件(不足100件部分按100件計)增開一件;
1000件以上,每增加500件(不足500件部分按500件計)增開一件。
在抽樣時如發(fā)現(xiàn)茶葉品質、包裝或堆存情況等異常時,可酌情增加或擴大抽樣數(shù)量,或停止抽樣。
6 抽樣方法
6.1 大包裝茶抽樣
6.1.1 包裝過程中抽樣
在茶葉定量包裝時,根據(jù)每批總件數(shù),按第5章開揀件數(shù)的比例,每包裝若干件用抽樣鏟抽樣一次,每次約500 g原始樣品,放入有蓋的專用茶箱中,待全批抽樣完畢后混勻,用分樣器或四分法逐步縮分至500 g~1 000 g,分裝于1~2個盛樣筒中,作為平均樣品供檢驗用。
6.1.2 包裝后抽樣
從整批產(chǎn)品堆垛上下不同位置按第5章隨機抽取規(guī)定的件數(shù),逐件開啟,分別倒出全部茶葉于軟籮或塑料布上,用抽樣鏟各抽出有代表性的樣品約500 g,放入有蓋的專用茶箱中,混勻,用分樣器或四分法逐步縮分至500 g~1 000 g,分裝于1~2個盛樣筒中,作為平均樣品供檢驗用。
6.2 小包裝茶抽樣
6.2.1 包裝過程中抽樣
同6.1.1。
6.2.2 包裝后抽樣
從整批產(chǎn)品堆垛上下不同堆放位置按第5章隨機抽取規(guī)定的件數(shù),逐件開啟。從備件內(nèi)不同位置處各抽出小包裝2~3聽(盒或袋),全部抽樣完畢后保留完整小包裝不少于5聽(盒或袋),盛于密閉的容器中,攜回供單個分別檢驗,其余各小包裝均現(xiàn)場拆封,倒出茶葉,混勻,用分樣器或四分法逐步縮分至約500 g,裝于盛樣筒中作為平均樣品,供檢驗用。袋泡茶的拆封混樣工作,可視需要在現(xiàn)場或檢驗室內(nèi)進行。
6.3 壓制茶抽樣
根據(jù)全批總件數(shù),按第5章隨機從堆垛上下各部位抽取規(guī)定件數(shù),逐件開啟,從各件內(nèi)不同位置處,各取壓制茶1~2個(或塊),現(xiàn)場檢視后根據(jù)外觀留取品質有代表性的樣品及品質有明顯差異樣品不少于5個(塊),盛于密閉容器中或用防潮材料包裹,供檢驗室檢驗用,其余供鑒重用。
7 樣品裝封和標識
7.1 樣品裝封
裝盛平均樣品的盛樣筒應符合第4章的規(guī)定。茶樣以裝滿為度,緊密加蓋,用膠帶紙封口。
壓制茶可用防潮材料包裝。
7.2 樣品標識
在裝盛樣品的盛樣筒外貼上樣品標簽,注明茶名、茶號、嘜頭、報驗單號、抽樣人姓名和抽樣日期。
8 樣品發(fā)送
所抽的平均樣品應在抽樣后24小時內(nèi)送到檢驗室。